烟台市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纲要(2019—2022年)
烟台市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纲要(2019—2022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开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新局面,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属性,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持续用力推进,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要求,努力推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为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政治统领,立根铸魂。始终把政治属性作为第一属性,把政治建设作为第一任务,筑牢机关党员政治信仰根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促进机关良好政治文化和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涵养形成。
(二)坚持党建引领,总揽全局。把党的建设贯穿于机关工作方方面面,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抓班子带队伍、抓融合促发展、抓文化聚人心,以高质量党的建设推动机关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主体责任,担当作为。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把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级组织、每一个具体人,全面实现党建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四)聚焦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把转作风、提效能的成效,作为评判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下大气力解决部门单位在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机关作风的有效转变推动服务效能的整体提升。
(五)全面启动内力,激发活力。建立完善党建评价、运行机制,创新党建载体,丰富党建活动,把机关党建的思路、目标和要求有效贯彻落实,把党员的思想、智慧和力量充分凝聚,激发各级党组织内在活力和动力,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规划纲要》,全力整治“灯下黑”“两张皮”、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等突出问题,推动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由传统抓制度、抓规范、抓活动的基础性“党务工作”,向抓政治、抓作风、抓队伍的引领性“党建工作”转变,实现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长足进步,机关党建质量全面提升,在全市基层党的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
(一)政治统领更加突出。党领导一切的意识更加牢固,政治机关、模范机关建设成效显著,良好的政治文化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形成。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增强,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进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
(二)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党建领导体制科学有力,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下同)、机关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明晰、落实到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运转顺畅;机关党的制度建设规范,各项制度严格得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和长效化建设成效明显。
(三)基层组织更加过硬。党组织班子坚强有力,党务干部配足配强,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科学有效,党员队伍充满生机活力;党组织设置科学、运转有序,基层组织力全面提升。
(四)机关建设更加有效。市直机关在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提质增效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机关建设各项制度成熟定型,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协调、公正透明、便捷高效,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意识深入人心,团结、务实、高效、进取的作风涵养形成,机关干部精神面貌蔚然一新。
(五)推动发展更加有力。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实现从“两张皮”向“一盘棋”、从“围绕式”向“融合式”转型,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特色鲜明,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党建保障坚强有力。
四、实施步骤
《规划纲要》分三阶段实施,梯次推进。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4月—2019年12月)。以“固本强基”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烟台市委关于规范理顺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设置完善机关党建领导体制的通知》(烟委〔2018〕88号)精神,机关各级党组织健全体制、配齐队伍、完善制度,机关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基本完成。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以“巩固完善”为重点,分类促进、破解难点,创新发展、升级品牌,基本构建起加强机关党建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2月)。以“全面提高”为重点,机关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成熟,党建创新成果丰硕,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大,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成效显著。
五、重点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建设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组织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尊崇党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方位落实好“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要求,每年制定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党建责任,提升政治觉悟,强化最大政绩意识。每年不定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专项检查,将政治建设情况纳入机关党建督查内容、“星级党组织”认定评价体系,实行重点督查考核。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认真落实提醒、函询、约谈等制度,对公开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传播负面或虚假政治消息的党员,予以严肃惩戒。
(二)加强思想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充分发挥“烟台机关党建”网站作用,打造机关党建宣传学习园地,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提供丰富资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常态化。督促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定期摸排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党建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宣传质量。
(三)加强组织建设。科学设置党组织,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健全完善换届提醒备案制度,从严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锤炼过硬党务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专职副书记、党建办主任选拔培养机制,持续深化党务干部轮训工作,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扎实开展“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突破项目”,定期进行展评,逐年提升质量。改革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在述职形式、次数、渠道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自2019年开始,以现场随机确定部门、现场提问、现场回答、现场点评的方式开展述职评议,切实提升述职评议实效性。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19年年底,市直机关92%的机关党支部达到标准化过硬,规划期内市直机关所有党支部全面实现规范化。对基层党组织加强分类指导,2019年、2020年重点提升机关层面党建工作,2021年、2022年重点突破国有企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难点,整体提升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把好入口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完善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引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党内关怀,完善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归属感。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四)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立足落细落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突出问题,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在机关反弹回潮。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督查机制,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从坚决解决“文山会海”抓起,加强对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服务效能。紧盯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加大明查暗访、通报曝光力度,认真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和“庸懒散”“躲拖软”等问题,不断提高部门单位服务质量;重点围绕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限时办,提高行政效能。拓宽联系群众渠道。持续深化“民生热线”“网上民声”等听取群众意见活动,打造过硬品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深化党员“双管双责”“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
(五)加强纪律建设。严格落实落细各项纪律要求,每年开展机关纪律、制度落实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落实纪律建设责任,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工作落实到支部,指导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纪律,保持良好工作环境和秩序,彰显机关优良形象。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的作用,全面加强党员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深化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选树宣传工作。利用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增强文化自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文明礼仪主题实践活动,倡树时代新风,展示机关干部职工文明形象。加强文明单位创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各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及实施办法,每年认真做好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的组织评审和省级文明单位的推荐复审工作。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健全志愿服务活动机制,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提炼和培育具有机关特色的价值理念、文化品牌。
(七)加强群团建设。致力发挥机关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技能比武、“巾帼建功”等各类建功立业活动,动员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勇创新功。建立健全市直机关困难职工帮扶机制,扩大帮扶覆盖面,关注大病特困职工、残疾子女家庭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医疗互助、爱心助学、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把机关各级群团组织打造成为干部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扎实做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以及“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的向上推荐工作,大力培育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建立多部门联合举办、专业部门承办的工作模式,鼓励专业部门牵头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体活动,提升机关凝聚力。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各级主体责任,理顺市直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卡实部门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市直机关工委要强化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政治担当,指导督促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每年细化分解《规划纲要》的任务要求,制定年度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意见,分层次制定党建责任清单,把每项党建任务落实到位、层层压实。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单位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抓班子带队伍、与推进中心工作、与深化作风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政策措施。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和党组(党委)要求,精心组织协调,切实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基层党组织在机关党委(总支)领导下,负责落实机关党建各项任务,确保党建工作真正落地生根。
(二)开展星级评定。依照“科学评价、客观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星级党组织”认定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引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严格规范工作,打造党建品牌,全面提升质量。星级评定结果与市委评价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挂钩,与党建评优评先挂钩。星级党组织设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次,规划实施中,第一年,三星级党组织达到5%左右,二星级党组织达到10%左右,一星级党组织达到30%以上;第二年,三星级党组织达到10%左右,二星级党组织达到30%左右,一星级党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第三年,三星级党组织达到20%左右,二星级党组织达到50%以上;第四年,三星级党组织达到30%以上,二星级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党建调研、党建督查等工作制度,不断强化抓落实力度。利用专题调研、座谈研讨、现场观摩等形式,搭建工作交流平台,推动形成市直部门单位间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密切市直机关工委与县(市、区)直机关工委之间的联系,促进市县机关党建工作上下联动、齐头并进。完善党内民主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内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行党的基层委员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保证党员民主权利的落实。完善创新创优机制。全面开展“一组织一品牌”“一支部一亮点”工作,鼓励机关党组织大胆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筹划组织符合业务特点、党员认可、乐于参与的实践活动,打造党建特色品牌。
(四)加大督查力度。全面强化党建督查工作,推动《规划纲要》实施到位。择优选拔优秀党务工作者,建立专(兼)职党建督查员队伍,开展经常性的党建督查。市直机关工委要每年根据《规划纲要》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党建工作督查清单,细化督查范围和内容。建立督查评价、通报、整改等制度化链条式运行体系,实行正向激励和约谈提醒双向奖惩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特色亮点工作择优及时宣传推广,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给予相关党组织或责任人提醒、督办、约谈等处理。
(五)抓长抓细抓常。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按照《规划纲要》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结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深入治理机关党建突出问题。要坚持每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重点治理对象、治理内容和问题清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落实,从根本上解决机关党建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