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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过产假还能休年休假吗?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间:2024-09-2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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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

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国家规定的假期

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

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哪些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责任编辑:烟台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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